中国海关总署宣布关于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的公告

自2018年8月1日起,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在报关时将接受电子文件(eDocs),不再需要纸质文件作为报关的严格先决条件。

这一消息来自中国海关总署最近公布的消息,并指出该决定旨在“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的便利性,提高港口清关效率”。

海关总署提到 “ 国内外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出具的单证,实现联网核查或可互联网查询的,只需录入单证编号”。 因此,可以通过引用来自如CargoDocs DocExessCert等平台的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来进行报关。

该公告还补充说,为了合法接受电子单证报关,还需满足一些要求,如 “尚未实现联网核查且不能互联网查询的单证,则需上传单证扫描件”。

直到最近,中国海关还要求提供源自在线平台的相关贸易文件的原版纸质单证(如提单,商业发票,包装清单及原产地证等)。 随着最新决定的全面展开,我们预计中国将会大幅加速电子单据的利用,大大提高我们的用户在亚洲进行贸易往来的效率。

资料来源: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9/1929072/index.html